今天是2025年7月22日 星期二,欢迎光临本站 

案例展示

LQ[2018]-173号(临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5/7/22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临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文杰13955839898

地块调查单位:恒汇证券   联系人:刘松13721023896

地块名称:LQ[2018]-173号(临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地块

地理位置:临泉县教育路北侧、文峰职业技术学校西侧

土地使用权人:临泉县文峰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

用地规划:第二类用地

调查缘由: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变更为第二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污染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6月。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在历史上作为农用地使用,相邻地块为农用地,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二类用地中的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183-5589-2682
浏览手机站